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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加快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顺应全球生命健康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进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布局,加快建设生命健康科创高地,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4年,加快构建“一核两带两圈”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力争培育形成2个千亿级、3个500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4500亿元左右,规模以上生物医药制造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5%,基本建成“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生态,打造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制造中心。二、重点领域和空间布局(一)推进生物药突破性发展。发挥杭州创新策源带动作用,支持杭州、温州等地发展抗体药物、核酸药物、重组蛋白药物等创新药,支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等地加快布局发展新冠病毒疫苗等新型疫苗和紧缺生物制品。依托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区),探索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临床研究。推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地培育海洋生态医药产业圈,发展以海洋生物资源为基础的生物制品产业。(二)推进高端医疗器械规模化发展。支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地重点发展新型医学影像、体外诊断、智能康复、肿瘤放疗、可穿戴监测、中医诊疗等领域医疗设备产品和分子诊断产品、高端植(介)入产品及可降解材料、人体组织器官修复再生等生物医用材料,支持药械组合产品发展。(三)推进化学药高端化发展。支持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发挥传统产业优势,重点发展具有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新药,有明确临床价值的改良型新药,以及新型给药系统和市场紧缺、附加值高的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提升发展高端药用辅料,打造国际知名的化学药制造基地。(四)推进现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山区26县优势,建设山区生态医药产业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强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中成药名优大品种二次开发,加快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创新发展,鼓励中药配方颗粒、中药衍生产品研发和应用。(五)推进生物医药新业态新模式布局。以杭州、宁波、台州等地为重点,联动温州、嘉兴等地,围绕药物研发、辅助诊断、健康管理、疾病筛查等环节,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和精准医疗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合同研究组织(CRO)、定制研发生产(CDMO)等专业外包服务,打造“互联网+医药”新生态,加强可穿戴远程诊疗等智慧医疗技术研发,鼓励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三、重点任务(一)实施企业培育工程。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深入推进“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在产业链协同创新、技术改造、科技攻关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到2024年,累计培育产值超百亿元龙头企业6家,新增“雄鹰”企业5家、上市(挂牌)企业20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不再列出)2.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推动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建设。到2024年,生物医药领域累计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6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隐形冠军”企业30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药监局)(二)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1.加快项目招大引强。推动重点市县充分利用新增、腾退、盘活的工业用地,加快重大项目招引培育和全产业链布局,每年招引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加快落地一批生物医药领域制造业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2.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深入实施“链长+链主”协同工作机制,动态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5家以上,每年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个以上、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项目10个以上。完善疫苗产业链,加快引进布局新型疫苗技术平台,推进重组疫苗、多价联合疫苗、新型佐剂等技术创新,支持建设三级生物安全水平疫苗生产车间,加快产业化进程。巩固提升原料药制造优势,支持绍兴、金华、台州等地推动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3.高标准建设专业服务平台。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等地为重点,推动建设研发和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到2024年,建成浙江省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长三角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提升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等平台创新服务能力。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累计技术服务金额达到5亿元以上,争创国家级卫生健康科创平台。(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4.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生态,建成生物医药、中药等“产业大脑”,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到2024年,全省生物医药领域新增未来工厂5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家(个),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行业技术改造投资平均增速达到2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三)实施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工程。1.推动重大创新载体建设。推动中科院杭州医学研究所(筹)做大做强,加快推进西湖、良渚、瓯江等省实验室建设,支持西湖实验室建设国家实验室。支持西湖大学、杭州医学院等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争创国家医学中心2个,争取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各地建设生物样本库、基因库等,支持中国基因药谷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2.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围绕生物医药重点领域加强科学前沿和产业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原创性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滚动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每年安排项目不少于50个。到2024年,累计取得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30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3.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等在我省转化,力争新增获批上市创新药8个、创新医疗器械20个。支持建立省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产品转化中心。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构建生物医药专利池。(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四)实施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工程。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能力。到2024年,打造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型医院8—10家,在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临床研究基地和培训基地3—5个,完善基地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申报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电子病历影像、生物样本、临床研究数据等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公共数据依法安全有序开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药监局)2.加强临床研究资源供给。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不计入医院编制床位总数,不纳入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医疗绩效考评体系。临床研究床位数量最高可达到医院编制床位总数的10%,将临床研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探索推进区域伦理委员会、专职研究队伍和药物临床研究标准化建设,建立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伦理审查系统。(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省药监局)(五)实施深化监管领域改革工程。1.创新审评审批机制。推进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优化完善上市后药品变更管理制度。到2022年底,实现本省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技术审评平均时限缩减至60个工作日;到2024年,力争进一步缩减至40个工作日。强化医药技术审评队伍建设,支持各设区市共建共享检查员队伍。(责任单位:省药监局)2.创新行业安全监管方式。加快推进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等高危险工艺装置及配套装置自动化改造,鼓励管式、微通道等绿色化、智能化、小型化生产设备及工艺开发。支持台州等地开展生物医药合同加工外包(CMO)、定制研发生产项目安全审批监管创新试点。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动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药监局)3.深化长三角区域协同。鼓励全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在我省平台开展委托生产,探索“飞地”双向共赢机制。研究建立跨地区监管协作机制和长三角药品医疗器械检查互认互信合作机制。推进长三角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4.开展通关便利化试点。完善生物医药研发用特殊用品进口便利化监管制度,支持在杭州市试行进境生物材料检疫改革新措施。支持杭州综合保税区打造特殊生物制品一体化通关平台。加强药品进出口岸检验功能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设区市申报进口药品口岸。(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药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四、加强政策集成保障(一)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创新药(1类)、改良型新药(2类)和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创新医疗器械所在企业积极申报省重点研发攻关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方式转型项目计划,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省财政按规定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加大对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攻关和产业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药监局)(二)加大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进行动态调整,优化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流程,推动创新产品及时上市销售。探索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购买服务试点。支持浙江制造精品、首台套医疗装备产品的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三)加大土地环境要素保障力度。统筹生物医药产业用地需求,支持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模式。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按规定实施降低环评等级、环评承诺备案、简化环评编制等改革举措。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争取重大产业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在省级排污储备量中协调解决。在符合产业功能导向和项目主导产业用途的前提下,在浙江自贸区试点允许受让人自主确定产业用途比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产业基金撬动作用,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支持方式,鼓励保险机构优化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五)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生物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省“鲲鹏行动”计划、省海外引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入选省海外引才计划比例不低于20%。构建生物医药领域人才库,支持将生物医药产业急需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符合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下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迭代。(责任单位: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二)强化评价激励。建立生物医药产业统计体系,制定评价办法,形成产业发展指数。对评价优秀的市县在产业、科技、临床、要素保障等政策上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建成立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产业发展中心等。组织举办生物医药产业峰会和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责任单位: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07-18 2022
  • 国内首部《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快速无菌检查法的验证技术要求》发布,附全文

    国内首部《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快速无菌检查法的验证技术要求》发布,附全文

    6月28日,全国团体信息平台发布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药监局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和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等共同起草的《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快速无菌检查法的验证技术要求》(T/SHPPA 012—2022)团体标准,2022年07月28日起实施。此《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快速无菌检查法的验证技术要求》团体标准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要求,本文件规定了采用基于微生物生长原理的培养系统,对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进行快速无菌检查法的验证技术要求,弥补了国内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快速无菌检查法的验证技术领域的空白。
    07-08 2022
  • 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细胞与基因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我们这样解读
    07-04 2022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6-06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生物医药产业主要包括生物药、化学药、中药及天然药物、细胞和基因产品等领域。2021年,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营业收入为461亿元,已获批上市I类新药7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创新药84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94个,“仿创结合”的发展态势逐渐形成。产业发展集聚效应凸显,深圳南山高新区、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两大产业集聚区已初步形成,广东省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载体快速发展。  (二)存在问题。一是产业附加值有待提升,部分企业以仿制药生产为主,创新药企业数量相对偏少。二是GLP实验室、中试平台、CRO/CDMO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有待增强。三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专业能力及经验有待提升。  (三)发展机遇。一是国家出台“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未来5-10年生物医药产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落户深圳,有利于加速创新药、生物技术产品注册上市,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三是我市具有“BT+IT”的融合发展优势,有利于推动传统制药行业向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领域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将深圳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一)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若干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专业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完善。引入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8-10家来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高附加值生产基地,生物医药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40家,营收超百亿元的企业5家,超十亿元的企业15家,超亿元的企业25家。  (三)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0%,建成各级各类创新载体200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5个,建成模式实验动物研究、医药CRO/CDMO/CMO、生物制品检验检测、中药及天然产物国际化等重大平台,获得国产I类新药上市批件15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药物400个。  (四)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突破。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获得更多药品审评职能。推进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境外已批准上市但国内尚未注册的临床急需新药政策落地进程,积极争取境内外新药同步上市、专业资格评审互认等政策先行先试。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药物原始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药研发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攻关,重点突破新型基因治疗载体研发、工程细胞构建、抗体工程优化、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加快靶标类药物、抗体药物、治疗性疫苗、新型疫苗、重组蛋白药物、多肽药物、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等新药研发。鼓励加强中药经典名方、优势中药复方与活性成分的研究和开发。(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补齐产业公共平台短板。充分激发现有药品安全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公共平台活力,提升平台对外服务及仪器设备共用共享能力。围绕早期药物发现、临床前和临床申请、生物等效性评价、临床试验、中试放大、上市注册等产品研发的各阶段布局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齐产业链薄弱环节,形成“以平台引企业,以企业汇平台”的良性循环。(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临床研究支撑能力。加快实施临床研究“大PI”计划,设立临床研究资助专项。全力推进国家级临床试验机构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搭建专业临床研究智慧服务管理平台、医企联动信息平台及多中心伦理协作审查系统,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试验承接能力,提高药物临床试验效率及临床试验报告质量,吸引优质生物医药企业在深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构建多梯次企业集群。支持企业做优做强,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推动产品结构由以仿制药为主向以创新药为主转变。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高成长性的“隐形冠军”企业以及具有高潜力的研发团队,在平台服务、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等方面给予配套保障。培育一批掌握药物发现、药学研究、BT+IT等核心技术的专业服务型企业,逐步形成以重点企业为带动、中小企业为后备、专业服务型企业为支撑的企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打造多区协同发展新格局。综合各区资源禀赋、发展环境和区位空间条件,强化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作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的引领作用,做好南山生物医药产业引领区、河套深港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龙岗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光明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区、大鹏精准医疗创新先锋区、坪山-大鹏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充分形成各产业园区的特色发展、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坪山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福田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完善产业公共设施配套。研究梳理我市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共性需求,统筹布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大型实验动物房、中试生产基地、环保排污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和优质产业空间,鼓励现有设施平台向医药企业集中提供服务。积极争取部分省级权限下放、部分环评限制指标调整等事权。(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坪山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强基工程。依托市内重点企业开展具有重大临床需求和市场需求的新药攻关工作。依托“隐形冠军”及“小巨人”企业,构建药物研发万亿级虚拟化合物库,开展新一代靶向化学药、抗体药物、细胞药物和基因药物等生物药研发。加强与优质企业对接,谋划启动研究开展microRNA药物、重组蛋白药物、新型疫苗等产品的技术攻关。(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公共平台补强工程。充分激发深圳市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等已有重大产业平台资源。支持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申请成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机构及药品注册检验机构,谋划生物制品检验检测平台、中药及天然产物国际化平台等。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药企,争取率先在坪山生物医药集聚区、宝龙生物药创新先导区、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等集群布局区落地CRO/CDMO/CMO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企业集群培育工程。谋划生物医药产业总部基地,争取未来5年落户8-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企业来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高附加值生产基地。鼓励企业在新靶点化学药、生物药、现代中药等细分领域强强联合,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集群。依托我市高校、科研机构集中布局一批“楼上创新、楼下创业”的专业孵化器,遴选一批实力强的团队形成企业培育库并给予长期支持。针对在深圳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深圳转化的新药,按其研发进度分类分阶段给予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特色园区建设工程。根据各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定位、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有倾向性地布局匹配产业园区定位的重大项目并给予支持,打造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委托专业园区运营公司管理,提供注册申报、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环境保护管理、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园区企业的“拎包入住”。(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坪山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福田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创新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建设机制,布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动物房、环保排污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降低企业自建成本。依托现有基础建设模式实验动物平台,盘活生物医药安全评价等已有实验动物设施,推动实验动物资源开放共享。对于提供产业共性服务的企业按服务量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坪山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应用示范推广工程。优化创新药入院流程,鼓励我市药企研发的创新药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为我市已纳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的创新药品在本地医疗机构使用开通绿色通道。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对于在本地医疗机构使用的满足重大临床需求和市场需求的新药给予适当的市场推广补贴。积极鼓励相关保险机构提供药物临床试验责任保险、药品责任保险等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体制机制改革工程。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和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作用,推动开展细胞和基因等新技术研究与转化、在特许医疗机构内有条件使用港澳注册上市但境内尚未获批的药品、中药及生物原料跨境流通等政策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作用,提升我市创新药审评审批效率,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开展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试点工作,引导企业使用真实世界研究数据申报新药。(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空间布局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布局在坪山、南山、福田、龙岗、光明和大鹏六个区。坪山区定位为核心集聚区,推动生物创新药、高端制剂、疫苗、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形成集聚,推动传统制药加工向研发生产一体化转变,打造“研发+转化+生产”的全链条生态体系。南山区定位为产业引领区,依托高校和总部企业研发攻关重大创新药,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福田区定位为创新政策探索区,把握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政策先行的契机,紧密对接香港科技资源,结合人工智能等产业优势重点发展创新药物研发,打造生物医药政策“试点”区域。龙岗区定位为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主要开展抗体药物、细胞治疗和基因药物等生物药研发生产。光明区定位为技术创新区,依托重点企业及创新载体,重点开展生物制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大鹏新区定位为精准医疗先锋区,依托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国际食品谷等产业空间和创新载体,重点开展精准医疗、检验检测等前沿领域的研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圳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等参与的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审议产业发展规划事项,协调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组建咨询专家委员会,集合政产学研用融等要素资源,构建产业生态圈。(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创新资金支持。探索围绕中试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项基金。积极吸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优质企业,支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相结合的专项资金扶持体系。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及“隐形冠军”企业给予长期稳定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根据企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支持方案,提升投入资金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大人才培育。积极引进具有知名影响力的医药领军人才、临床研究型PI等来深工作,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政策支持。谋划建设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深圳分院、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研究院等机构,培育具有高水平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产业人才。加快推进市内高校建设临床药学、转化医学专业,不断加强生物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后备力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保护知识产权。健全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支持知识产权运营等相关机构建设,为药企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标准化咨询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属药品法定检验机构的作用,提升药品质量监测和安全评价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做好跟踪评估。积极开展对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跟踪监测,建立定期差异化考评体系和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提高方案实施效果。持续跟踪关注生物医药前沿动态,适时调整政策举措和实施重点。(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06-13 2022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17.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新型医学影像、生命监测与生命支持、高端植介入产品等细分领域,突破高端影像系统、手术机器人、新型体外诊断设备、高通量基因测序仪等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充分发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作用,支持南山、龙华、坪山、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推动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18.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化学创新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先进制药设备以及数字化医疗等领域发展,推动新型基因治疗载体研发、工程细胞构建、抗体工程优化、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瓶颈技术突破,加快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坪山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器园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坪山、南山、福田、龙岗、光明和大鹏等区创建产业集聚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成为产业发展新亮点。19.大健康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精准医疗、康复养老、现代农产品、医疗美容、化妆品等行业,扩大健康产品高质量供给,加强再生医美材料、康复器具、种质资源与基因发掘、精准药物开发等技术攻关,建设精准营养研发与应用平台、健康设备计量测试平台等创新平台,支持罗湖、盐田、宝安、坪山、大鹏等区建设集聚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细胞与基因。重点发展细胞技术、基因技术、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生物育种技术等领域,完善细胞和基因药品审批机制、监管体系、临床试验激励机制、应用推广机制,加快建设细胞与基因产业先导区。... ...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1.合成生物。重点发展合成生物底层技术、定量合成生物技术、生物创制等领域,加快突破人工噬菌体、人工肿瘤治疗等创制关键技术,推进合成生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成生物学研发基地与产业创新中心。3.细胞与基因。重点发展细胞技术、基因技术、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生物育种技术等领域,完善细胞和基因药品审批机制、监管体系、临床试验激励机制、应用推广机制,加快建设细胞与基因产业先导区。... ...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衔接落实国家、省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规划,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发展基础近年来,深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城市首位,新一代信息通信等4个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型显示器件等3个集群入选首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但是制造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发展后劲仍需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是深圳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立足深圳实际,紧密围绕服务制造强国、制造强省建设,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对于稳住深圳制造业基本盘,保持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意义重大。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为核心,大力发展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若干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源,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紧密结合,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不断激发产业发展潜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坚持自立自强、创新引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构建自主安全、多元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深刻认识现代产业发展规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优势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促进生产端、消费端有机衔接,以点带面锻长板、补短板,实现产业梯次发展和整体跃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发挥各区比较优势,统筹优化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土空间布局,“一群一策”推动产业集群建设,构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功能协同、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优质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打造一批现代化先进制造业园区和世界级“灯塔工厂”,形成一批引领型新兴产业集群,网络与通信、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新能源、海洋产业等增加值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更加凸显,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工业母机等产业短板加快补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数字创意、现代时尚等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合成生物、区块链等未来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增长点。三、发展重点(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1.网络与通信产业集群。推动固网通信、移动通信和卫星通信协同发展,加强网络通信芯片、关键元器件与模组等技术攻关,建设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重大创新载体,启动前沿技术储备,加强行业标准研制,支持南山、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全球网络与通信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和“双千兆”、全光网标杆城市。2.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加快完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等产业链,开展EDA工具软件、半导体材料、高端芯片和专用芯片设计技术攻关,推进12英寸芯片生产线、第三代半导体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福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全国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地、人才汇聚地、创新策源地。3.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推动新型显示器件、面板生产、终端制造和应用等领域协同发展,着力突破4K/8K视频采集器件与设备、显示面板工艺与技术、核心基础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依托南山、宝安、龙岗、光明等区打造全链条产业创新区和全场景“AI+5G+8K”应用示范先行区,努力建设全球领先的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4.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围绕智能手机、个人电脑、VR/AR、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车机、智能家电等智能终端产品,打造从关键核心元器件到高端整机品牌的完整产业链,加快应用软件、核心器件等关键技术突破,推动智能终端产业向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区集聚发展,打造全球手机及新型智能终端产业高地。5.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聚焦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环节,加快新型传感器材料、CMOS-MEMS集成技术、先进封装工艺等核心技术攻关,建设MEMS中试线、MEMS传感器产业基地,丰富智能传感器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场景,支持南山、龙华、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全要素完备的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6.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低代码开发平台等关键性基础软件和CAD、CAE、BIM、CIM等工具软件实现源头创新,加大基础共性标准、应用示范标准研制及推广力度,实施开源生态孵化工程,推进软件技术在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依托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软件名城。7.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文化装备、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细分产业,塑造一批优质数字内容原创作品和IP,高标准建成一批数字创意孵化和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创意与文化旅游产品以及教育等公共服务融合融通,支持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等区建设数字创意产业集群,构建“一核、一廊、多中心”的数字创意产业布局,打造全国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标杆。8.现代时尚产业集群。推动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等优势传统产业时尚化、品牌化升级,加强服装功能面料、家具智能芯片、钟表机心等技术攻关,建设时尚产业互联网平台和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培育若干国际知名展会,支持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华等区,以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建设集聚区,打造新兴时尚产业高地、国际时尚消费中心城市、国际会展之都。9.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聚焦数控机床、锂电池制造装备、半导体制造装备、显示面板制造装备等重点领域,突破主轴、丝杠导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加强装备数字化技术攻关,建设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集成电路检测装备研发及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支持宝安、龙华等区建设集聚区,增强工业母机对先进制造业的基础支撑能力。10.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无人机(船)等领域,突破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集成应用技术,扩展智能机器人在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应用场景,依托福田、南山、宝安、深汕等区及前海建设集聚区,打造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高端制造、集成应用示范区。11.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功率超快激光器与装备、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等行业,提高特种光纤、高功率光栅、高功率激光芯片、高性能激光器等上游材料和器件国产化率,开展专用特色装备技术攻关,建设光电光纤激光总部及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支持宝安、龙华、坪山等区及前海建设集聚区,巩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竞争优势。12.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围绕工业自动化测控仪器与系统、信息计测与电测仪器、科学测试分析仪器等领域,提高探测器、传感器、高端示波器、频谱分析仪等关键零部件和产品创新能力,建设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先进测试与高端仪器研究平台等重大创新载体,支持南山、宝安、龙华、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提高精密仪器制造国产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水平。13.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光伏、氢能、海上风电等细分产业,加强高效燃气轮机、高能量密度储能、燃料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虚拟电厂落地,加快综合能源补给设施建设,依托龙华、龙岗等区推进数字能源融合发展示范区、国际低碳城和求雨岭氢能产业园等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14.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提升监测预警技术装备、应急处置救援技术装备、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先进环保装备等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安全节能环保服务业,健全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和绿色生产消费体系,支持罗湖、宝安、龙岗、龙华、光明、深汕等区建设集聚区,为建设韧性城市提供坚实保障。15.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智能感知系统、车载计算平台、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快速充电设施等细分领域,突破感知设备、线控底盘、智能驾驶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建设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深汕汽车工业园等重点项目,依托南山、坪山、深汕等区建设集聚区,引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16.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新材料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推进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超高模量透明聚酰亚胺薄膜工程化项目建设,支持罗湖、宝安、龙岗、光明、深汕等区建设集聚区,建成新材料创新中心和技术转化中心。17.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新型医学影像、生命监测与生命支持、高端植介入产品等细分领域,突破高端影像系统、手术机器人、新型体外诊断设备、高通量基因测序仪等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充分发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作用,支持南山、龙华、坪山、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推动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18.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化学创新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先进制药设备以及数字化医疗等领域发展,推动新型基因治疗载体研发、工程细胞构建、抗体工程优化、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瓶颈技术突破,加快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坪山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器园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坪山、南山、福田、龙岗、光明和大鹏等区创建产业集聚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成为产业发展新亮点。19.大健康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精准医疗、康复养老、现代农产品、医疗美容、化妆品等行业,扩大健康产品高质量供给,加强再生医美材料、康复器具、种质资源与基因发掘、精准药物开发等技术攻关,建设精准营养研发与应用平台、健康设备计量测试平台等创新平台,支持罗湖、盐田、宝安、坪山、大鹏等区建设集聚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20.海洋产业集群。巩固提升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能源与矿产业、海洋渔业等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海洋工程和装备业、海洋电子信息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推进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海洋新城、蛇口国际海洋城等重大项目建设,以深圳西部海岸—东部海岸—深汕合作区为主轴,构建“一轴贯通、多区联动”海洋产业区域协同格局,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1.合成生物。重点发展合成生物底层技术、定量合成生物技术、生物创制等领域,加快突破人工噬菌体、人工肿瘤治疗等创制关键技术,推进合成生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成生物学研发基地与产业创新中心。2.区块链。重点发展底层平台技术、区块链+金融、区块链+智能制造、区块链+供应链等领域,推动在技术框架、测评体系、应用规范、跨链互操作等领域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和规范,打造区块链创新引领区。3.细胞与基因。重点发展细胞技术、基因技术、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生物育种技术等领域,完善细胞和基因药品审批机制、监管体系、临床试验激励机制、应用推广机制,加快建设细胞与基因产业先导区。4.空天技术。重点发展空天信息技术、先进遥感技术、导航定位技术、空天装备制造等领域,推动航空航天材料及部件、无人机、卫星等技术创新,规划建设国内领先的空天技术产业研发与制造基地。5.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重点发展脑图谱技术、脑诊治技术、类脑智能等领域,开展类脑算法基础理论研究与前沿技术开发,推进脑解析与脑模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抢占脑科学领域发展制高点。6.深地深海。重点发展深地矿产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海高端装备、深海智能感知、深海信息等领域,推进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大学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深地深海科技创新高地。7.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重点发展可见光通信技术、光计算技术等领域,推动建立可见光通信标准化体系,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促进可见光通信技术与光计算技术的应用示范,培育可见光通信技术与应用创新产业集群。8.量子信息。重点发展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测量等领域,建设一流研发平台、开源平台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在量子操作系统、量子云计算、含噪声中等规模量子处理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六个一”工作体系。完善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坚持一个产业集群对应一份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清单、一份招商引资清单、一份重点投资项目清单、一套科技创新体系、一个政策工具包、一家战略咨询支撑机构,逐步实现“一集群、一基金、一展会、一论坛、一协会、一联盟、一团队”,做到专员负责、挂图作战,精准高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二)完善产业空间保障体系。坚持集中连片、集约节约,突出高端先进制造,在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深汕等区,规划建设总面积300平方公里左右的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形成“启动区、拓展区、储备区”空间梯度体系,加大园区土地连片整备力度,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建设一批定制化厂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三)健全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30条”,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实施企业上市发展“星耀鹏城”计划,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形成一批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隐形冠军”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未来新兴企业。(四)创新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积极探索多样化、专业化的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存量资金结构,打通市、区两级产业基金通道,强化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协同联动,提升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实现“一产业集群、一专项基金”,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五)强化创新支撑体系。发挥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整体效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前瞻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加大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为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六)构建市区联动推进体系。加强对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行动计划,按照“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原则,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市、区联动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健全统计监测体系,每半年滚动更新反映世界产业发展趋势和我市推进成效的产业报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相关链接: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网络与通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7.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8.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现代时尚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0.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7.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8.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19.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20.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2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2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的通知内容来源:深圳发布编辑:刘东博 钟汝芳审读:黄淳 韩绍俊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06-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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